博鱼体育- 博鱼体育官方网站- 最新网址关于国新国证优选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5-08-23博鱼,博鱼体育,博鱼官方网站,博鱼体育登录入口,博鱼体育官方平台,博鱼中国官方网站,博鱼官网,博鱼体育登录入口,博鱼体育官网,博鱼体育下载,博鱼体育平台,博鱼app下载,博鱼注册网址,博鱼官方网站
3.1 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自2025年8月4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正常办理。若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5年8月25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5年8月26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1、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存在各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基金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基金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基金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7、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按照《运作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募集基金时,使用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不少于三年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等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国新国证优选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原华融优选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4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8月23日正式生效。2022年12月9日本基金名称由华融优选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名为国新国证优选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是基金中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基金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基金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按照《运作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募集基金时,使用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不少于三年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等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国新国证优选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一一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国新国证优选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1、《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张涵宇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货币金银处、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外汇管理处、经常项目管理处服务贸易管理科,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办公室业务管理科科长、营业管理部经常项目管理处副处长、营业管理部外汇综合业务处副处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心支行副行长、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处长。现任国新资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谌重先生,董事,总经理,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金鼎证券(香港)北京代表处代表,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直销经理、市场营销部高级直销经理、市场营销部直销渠道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执行总监、机构业务部执行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战大为女士,董事,厦门大学国际法学专业法学硕士。曾在福建江夏学院(原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任团总支书记,在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稽查处任五级助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合规法律部员工、质量控制部债券托管总监(副总经理级)兼债券托管督导部(二级部)负责人、债券业务总部合规专员(副总经理级)、合规法律部投资银行业务合规管理负责人和助理总经理、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现任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律部(廉洁从业办公室)副总经理。
罗扬先生,独立董事,美国丹佛大学国际关系与国际经济专业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国际货币基金处副处级干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执董办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国际货币基金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驻美洲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兼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际部主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会中国执董办副执行董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主任,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投委会委员、采购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委员会委员,三峡南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诚信合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观察员、融资委员会观察员。现退休。
史军先生,独立董事,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纺织工业部政策研究室干部、财务司干部、物资局干部,中国纺织原材料公司、广州技术贸易中心经理,中国纺织物资总公司广州公司经理,中国纺织物资总公司办公室和市场信息部经理,北京兴亚图商贸公司总经理,中博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服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正局级专职监事,中储粮集团公司外部董事。现退休。
范贵龙,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16年证券从业经验。2020年3月加入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FOF部(二级部)负责人。2022年8月23日起任国新国证优选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城支行客户经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金融部研究员、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研究部研究员、资产管理二部投资经理助理、基金业务部基金经理、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国新国证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新国证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董事会、监事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董事长吴利军先生,自2020年3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2024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校校长。曾任国内贸易部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副主任(副局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负责人,培训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人事教育部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副部长级),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保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投资监督)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